2009年4月16日 星期四

◎陕西省律师协会召开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陕西省律师协会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会场

  4月3日上午,陕西省律师协会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在雍村饭店召开,会议由省律师协会临时党委副书记周刚主持,省律协临时党委书记梁胜国作动员讲话,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宣教处副处长、省司法厅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检查组副组长王铭,省司法厅干部龚永乾,省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直律师事务所百余名党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省律师协会临时党委书记、省律协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梁胜国在动员讲中指出,省直所全体党员律师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意义重大,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在学习中要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律师队伍要以“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和“服务科学发展、营造法制环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为实践载体,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工作。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宣教处副处长、省司法厅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检查组副组长王铭首先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会议结束时的讲话,李源潮在讲话中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四个注重的要求,一是要更加注重联系实际,学习调研而非简单学习。二是要更加注重推动实践,务必使学习落实到实践。三是要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四是要更加注重群众和社会参与。并指出,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保证。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要求。他强调,要深刻认识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王铭副组长在介绍省司法厅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时说,省律协对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我们第二检查组将按照省委和省司法厅党组的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新鲜经验,及时加以宣传和推广,协助省律协扎实有效地组织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
  省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明在讲话中强调,只有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加强领导才能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律师工作必须坚持政治性,在思想上树立领导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律师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发展中树立律师社会形象,增强公信力,从而使律师行业得到长足发展。发挥好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最后,周刚秘书长要求,今天的动员大会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要求会后各支部认真结合自身实际及三位领导的讲话精神,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尽快掀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潮。支部之间要相互开展学习观摩活动,共同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完成好,并取得实效。
■以上摘自陕西律师网http://www.sxlawyer.org/sxlawyers/news/show.jspinfoID=IC02000003469,最后访问日期0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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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China
王国元,中共党员,陕西合阳人。200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现供职于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曾就职于陕西华电材料总公司(国营第七零四厂),为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在企业工作期间,参与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书,处理劳动纠纷、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第三方担保等相关业务,并全程参与了集团公司的政策性破产,有一定法律实践经验。同时在工作之余自修了相关会计知识,有一定经济管理能力。 在公司工作期间,曾与公司领导一起代理并处理了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案件: 1、洛南县凯利矿业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洛南分厂继续履行合同案; 2、岳秋月等29人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3、王占备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4、陕西宏泰房地产公司诉我公司代位清偿案; 5、中国建设银行咸阳市支行西兰路办事处诉我公司借款担保案; 6、中国农业银行咸阳市化工区支行诉我司借款担保案; 7、我司与咸阳市西区集中供热公司合作项目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