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咸阳市中小企业法制论坛

王律师与部分专家领导留影

论坛现场

2009年4月25日,由《法制日报》陕西记者站、陕西法治网(拍案网)、咸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咸阳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联合举办的“咸阳市中小企业法制论坛暨法律服务座谈会”在咸阳市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
围绕中小企业法务建设与内部风险控制、创业的成本与维权、法律在企业清欠债务中的作用以及劳动法的实施对企业用工的影响等方面,与会专家与参会的企业代表们进行了认真的探讨与广泛的交流。
我所张兴茂律师应邀参加本次论坛并发表了题为《中小企业法务建设与内部风险控制》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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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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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China
王国元,中共党员,陕西合阳人。200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现供职于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曾就职于陕西华电材料总公司(国营第七零四厂),为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在企业工作期间,参与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书,处理劳动纠纷、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第三方担保等相关业务,并全程参与了集团公司的政策性破产,有一定法律实践经验。同时在工作之余自修了相关会计知识,有一定经济管理能力。 在公司工作期间,曾与公司领导一起代理并处理了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案件: 1、洛南县凯利矿业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洛南分厂继续履行合同案; 2、岳秋月等29人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3、王占备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4、陕西宏泰房地产公司诉我公司代位清偿案; 5、中国建设银行咸阳市支行西兰路办事处诉我公司借款担保案; 6、中国农业银行咸阳市化工区支行诉我司借款担保案; 7、我司与咸阳市西区集中供热公司合作项目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