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

◎关于公开征求《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意见的通告

为规范本市律师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对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保证政府指导价和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截止至2009年1月22日。   

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邮编:100031   
邮箱:sfzqyj@bjpc.gov.cn   

市司法局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   
邮编:100035   
邮箱:lvguan@bjsf.gov.cn   

附件:
1.《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OO九年一月七日

http://www.bjpc.gov.cn/tztg/200901/t3176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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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China
王国元,中共党员,陕西合阳人。200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现供职于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曾就职于陕西华电材料总公司(国营第七零四厂),为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在企业工作期间,参与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书,处理劳动纠纷、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第三方担保等相关业务,并全程参与了集团公司的政策性破产,有一定法律实践经验。同时在工作之余自修了相关会计知识,有一定经济管理能力。 在公司工作期间,曾与公司领导一起代理并处理了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案件: 1、洛南县凯利矿业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洛南分厂继续履行合同案; 2、岳秋月等29人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3、王占备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4、陕西宏泰房地产公司诉我公司代位清偿案; 5、中国建设银行咸阳市支行西兰路办事处诉我公司借款担保案; 6、中国农业银行咸阳市化工区支行诉我司借款担保案; 7、我司与咸阳市西区集中供热公司合作项目案等。